中共桑植县委
桑植县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
实施意见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历史任务,是加强“三农”工作的重要战略部署。为确保扎实有效地开展我县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文件精神,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突出重点,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努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生活质量,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民主法制,促进我县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以人为本的原则。注重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广泛听取农民意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从满足农民群众的现实需求着眼,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自主参与、自主建设、自主管理的积极性。
(二)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各村的自然条件、产业结构、基础设施和农民收入水平的现状,以及生活习惯和文化要求的实际情况,科学编制各项规划,力求突出规划的系统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按照规划要求,典型引带,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稳妥推进。
(三)坚持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的原则。根据基础条件和产业优势资源,在建设任务、建设标准、完成时限等方面量力而行,根据农民的收入水平、承受能力和具体要求,从农民最关心、最期盼、受益最大的项目做起,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逐步推进。
(四)坚持农民受益、务求实效的原则。推进新农村建设,是一项求真务实、让农民得实惠的民心工程,要充分把握新农村建设的丰富内涵,防止出现大拆大建、大搞形象工程的现象,杜绝脱离经济发展水平、违背农民意愿的形式主义和强迫命令。
(五)坚持广泛参与、合力推进的原则。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依靠农民辛勤劳动、国家扶持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合力推进新农村建设,真正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县人民的共同行动。
三、目标任务
到2010年,全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是: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4万吨左右;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7%,达到2240元;城镇化率达到30%;发展农业产业化规模企业10家;30%的农户加入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完成180个贫困村的建设扶贫任务,实现7000名绝对贫困人口脱贫。100%的乡镇和70%的村通油路(水泥路),所有具备条件的村实现村村通公路;100%的村通电;80%的农村人口解决安全饮水问题;村村通广播电视,100%的村通电话,50%的村通宽带网;30%的村完成村庄整治建设规划编制;森林覆盖率达70%以上;沼气池(含秸杆气化灶)入户率达到27%。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小学适龄人口入学巩固率达到99%以上,初中适龄人口入学巩固率达到98%以上,青壮年非文盲率达99%以上,80%的村主干和青壮年党员达到中专以上学历,每村有1名大学生;100%的乡镇卫生院建设达到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业人口达到90%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计划生育率稳定在95%以上;100%的乡镇建有文化体育活动中心,70%的村建有村级体育设施;农村特困人口救助救济覆盖面达到100%,50%以上的乡镇建有敬老院,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达到20%以上。80%的村党支部和90%以上的乡镇党委达到“五个好”标准,100%的乡镇和乡镇中小学、80%的无校村建有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站点;村务公开面达到100%;100%的村建有村级档案室,小康生态文明村镇和文明户创建覆盖率达到70%,35%的中心村和乡镇建成生态文明村镇。
四、工作重点
(一)切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建设要紧紧围绕“构筑骨干路,提升县乡路,改善通村路,建成循环路”的发展思路,加快县内骨干公路建设,加速实施乡村通达通畅工程,尽快形成布局合理,覆盖全县,贯穿城乡,方便快捷,连接周边的公路交通网络。大力开发水能资源,抓好凉水口等电源点的开发建设,全县水电装机容量达到15万千瓦;抓好农村电网改造,启动第三期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加快实现城乡同网同价。加快全县信息化建设工作,全面实施“乡乡通宽带,村村通电话”工程。水利建设要坚持“巩固、改造、发展”的工作思路,加快实施防洪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积极发展节水灌溉,搞好水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节水灌溉面积达到12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2.5千公顷,基本解决13万人安全饮水问题。抓好骨干山塘的除险加固,启动集镇堤防工程建设,抓好小流域治理;切实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和土地整理;大力发展农村沼气、秸杆气化等可再生清洁能源,新建沼气池、秸秆气化灶1.5万口,累计达到2.5万口以上。
(二)努力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抓好种植业结构调整、农业新技术推广及农业标准化生产。优化主导产业布局,推进项目开发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突出烟叶、蔬菜、魔芋、葛根、水果和畜牧等主导产业的发展,建成高标准烟田12万亩,烟叶种植面积稳定在5万亩以上;在白石、西莲等乡镇大力发展高山反季蔬菜,商品蔬菜种植面积达3万亩;扩大干水果基地,使以椪柑为主的干水果种植面积达到13万亩;大力发展葛根、魔芋特色产业,种植面积分别达到1.5万亩;积极推进牲猪、湘西黄牛和山羊品改,大力发展草食牲畜。积极扶持九天食品、康华粽叶、惊梦竹业、焱煌禽肉、永丰蔬菜、绿丰魔芋、大华水果等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开展劳务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扩大劳务输出,努力发展劳务经济。认真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强农村商务信息体系化建设,扩大农村消费市场。坚持规划先行,加强基础设施和产业建设,加快农村小城镇建设步伐,切实提高城镇化水平。
(三)继续加大扶贫攻坚力度。把扶贫开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坚持“整体推进,分步实施,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以乡镇、建扶后盾单位为主的目标管理责任制,继续推行县级领导联系特困村制度。要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的管理,对资金投放严格把关,加强对工程项目物资调配与管理,确保扶贫资金和物资最大限度发挥效益。加速实施“整村扶贫推进计划”,突出基础设施、生态家园、技能培训和产业化扶贫四大建设项目,做好180个贫困村的脱贫致富工作,减少绝对贫困人口7000人。
(四)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加快农村教育事业发展,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落实中央“两免一补”及其资金配套保障政策,全面普及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加强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增加农民素质教育投入,继续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加强对农民的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科技文化水平。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提高突发疾病防治处置能力。加强农村药品供应与监管。加强农村地方病、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的防治。建立管理和运行规范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建立健全以农村特困户救助、救灾、“五保户”供养、农村大病医疗救助、残疾人救助为主体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提倡有条件的村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解决老有所养的问题。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保持农村人口的低生育水平。加强农村气象自动监测网建设,抓好农村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和重大事故防范。繁荣农村文化体育事业。加强广播电视网络建设管理和维护使用。建好乡镇文化站和村级文化活动室,大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弘扬和保护有地方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积极争取“桑植民歌”列入张家界市乡土教材。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建好乡镇和村级体育活动场所、设施,完成体育活动示范村建设任务。积极开展“文明村镇”、“五好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社会主义“八荣八耻”荣辱观宣传教育,加强农民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倡导诚实守信和艰苦奋斗的美德。引导农民崇尚科学,反对邪教,抵制迷信,移风易俗,形成社会主义农村新风尚。
(五)加强农村生态建设和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要突出生态经济建设,贯穿生态理念,体现文化内涵,反映地域和民族特色,认真抓好村庄布局规划和建制村村庄整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2006年完成全县村庄布局规划,力争三至五年内完成全县170个建制村的村庄整治建设规划编制任务。选择一批在交通干线、城镇周围、旅游景点周边和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村作好规划,用规划引导好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建设、产业建设和村居建设。切实加强村容村貌整治,力争“十一五”末完成110个建制村的村庄整治任务,大力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开展“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和“改路、改水、改厨、改厕、改栏”活动。动员农民在墙外、路旁、庭院栽树种草、种植花卉,做到房前屋后有树木,院中室内有花草,绿化、美化、净化居住环境。要建立包栽、包管、包活的“三包”责任制,切实提升绿化、美化工作的管理水平。实现村主干道绿化率达到100%,村庄绿化率达到35%以上,村居环境达到四无:无粪堆、无杂草、无生活垃圾堆和无建筑垃圾堆。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积极发展生态林业,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和重点生态公益林保护。
(六)全面推进农村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整合事业机构,精简机构人员,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改进和完善种粮补贴、良种补贴、退耕还林和农机购置补贴等直接发放办法,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领导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深化农村土地征用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村土地交易市场,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统筹推进农村金融体制、粮食流通体制、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及集体林权制度等改革。加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提高村级班子的战斗力。加强农村党支部活动阵地建设,搞好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加强基层干部培训和教育力度,增强带领群众发家致富的能力。推进村民自治,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力,完善村务公开和“一事一议”制度,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妥善处理和化解农村各种社会矛盾,严厉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广泛开展生态文明村镇、民主法制示范村和科技文明示范户创建活动,建设和谐新农村。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加强乡镇干部监督管理,严肃查处乡镇和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成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组织部长、县政府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村办,并从相关部门抽调业务精、能力强的人员,专职抓好此项工作。各乡镇必须相应成立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制定科学的新农村建设目标考核体系,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评,由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目标考评方案,进行考核。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表彰先进,鞭策后进,促进新农村建设健康有序开展。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各部门要相互配合,搞好服务,形成合力。农村办负责制定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和相关考核办法,进行日常事务管理,搞好协调,对新农村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推介典型;建设规划部门负责抓好村庄规划和建设指导,并加强规划实施的审批管理;国土资源局负责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在新农村建设用地审批上给予支持;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并积极向上争取扶持资金;县农行、建行、农发行和农村信用联社对新农村生产发展建设项目的贷款发挥主渠道作用,实行重点倾斜;环保局负责环境治理工作,制定村庄治污方案,并对示范试点村从生态环保方面严把规划关,加强环境监测工作;统计局负责村级上报数据的审核、把关;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农业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化局、林业局、水利局、畜牧局、能源办、扶贫开发办、民族事务局、交通局、电力公司、科技局等部门负责在项目和资金上给予倾斜和扶持;农机局应加大农机推广服务力度;经管局要做好农民减负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方面的工作,引导农民发展专业合作组织;组织部重点抓好以村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建设扶贫工作;民政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等部门在强化村级民主管理、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实行计划生育、提高人口素质等方面做好相关工作;宣传、广播电视部门负责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行正面宣传和引导,搞好“村村通”工程;各乡镇党委、政府抓好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三)办点示范,典型带动。按照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比较完善,村支两委有战斗力,民风纯朴的选择标准,我县确定了官地坪镇黄家台村、瑞塔铺镇杨家洛村、洪家关乡洪家关村、五道水镇土溪洞村、长潭坪乡水流村、陈家河镇蔡家坪村、两河口乡五渡潭村、澧源镇燕窝村八个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村。实行领导联系、部门配合、政策支持、以村为主的工作机制。乡村公路建设、产业建设、生态能源建设等项目资金重点向试点示范村倾斜。突出各村特色、注重实效、民主商议、群众自愿。积极探索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农民为主建设新农村的途径和办法,总结经验,以点带面,促进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持续深入健康发展。同时要求各乡镇办好一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并落实联系的乡镇领导。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各乡镇要精心部署,广泛宣传,使新农村建设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目标要求以及具体措施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把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自觉投身到新农村建设中。新闻媒体要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宣传力度,开辟专栏节目及时报道新农村建设的好思路、好经验、好典型,努力在全县形成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齐心协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