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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双林局长在全县酒类产销从业人员法规知识培训班上的讲话
2006-06-01 08:13  文章来源:桑植县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同志们:
  很高兴参加这次全县酒类产销从业人员法规知识培训班,很荣幸与各位从事酒类产销的业主见面。这次培训是经县政府批准同意举办的,也是我们商务局自去年7月份成立以来组织举办的第一次商务行业管理方面的法规知识培训。这次参训人员也只局限在城区范围,下半年还要组织乡镇酒类产销从业人员的培训。以后我局还将组织举办更多的相关业务和法规知识培训。在国家商务部,湖南省相继颁布实施《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的今天,我们用这种培训班的方式,把大家请来,共同学习酒类生产和流通相关法规知识,一起交流酒类管理的方式方法,可以说,这是一种非常好的形式,对于在全县范围内全面贯彻《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规范我县酒类生产和流通秩序,推动我县酒类产业健康发展,提升酒类经营管理水平很有必要,也很有意义。借此机会,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加强酒类管理的重要性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不断完善,我县酒业有了长足发展。各种酒类生产发展较快,酒类市场流通活跃。但从目前我县酒类市场的运行情况看,仍然存在着一些与广大消费者利益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管理不善,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等问题,导致假冒伪劣酒类充斥市场,严重影响了酒类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酒类流通秩序,所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座的各位从建设和谐社会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酒类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深刻理解开展这次培训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我县酒类产业健康发展。
 (一)加强酒类管理,是保障广大消费者权益的必然选择。酒类商品是一种特殊商品,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由于酒类市场秩序混乱,假冒伪劣酒大量充斥市场,严重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危害着广大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加强酒类管理,是一项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加强酒类管理,是建立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酒是一把双刃剑,适量饮酒有利于满足部分群众的生活喜好,但如果饮用了劣质酒或问题酒,导致出现重大酒类事故,则会诱发严重的社会问题,严重影响着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定。特别是由于对酒类市场疏于管理,未成年人饮酒现象相当普遍,给社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因此,我们要认识到,严格酒类管理同时也是社会管理和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
 (三)加强酒类管理,是促进酒类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我国有着悠久的酿酒历史,酒类产业有着厚重的文化积淀,是极具发展潜力和潜在竞争力的优势产业。但是一些不法分子为争取暴利,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既坑害了消费者,又扰乱了酒类商品市场,同时给经营商造成损害,丢失了市场份额。因此,加强酒类管理,不仅有利于酒类行业整体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也能促进酒类产销从业人员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维护酒类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确保广大消费者喝上“放心酒”。
 (四)加强酒类管理,是维护国家重大经济利益的内在要求。酒是一种高利税商品,古往今来各国政府都把酒作为国家的重要经济收入来源,高度重视对酒的管理,防止国家税收的流失。许多国家都把酒类流通环节作为搞好税收监管的重要切入点,大多数国家实行酒类专卖制度,我国也有不少地区实行了酒类专卖管理。对酒类流通环节加强管理,将为强化酒税征管创造有利条件,更好地维护国家经济利益。
  二、明确目标,认真贯彻落实酒类产销相关法律法规
  依法治酒是酒类管理工作的保证和根基。国家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以及商务部《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和《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的出台,为我们推动酒类流通法制化管理和规范化建设提供了有力依据,奠定了法制基础。无论是我们的酒类主管部门,还是广大酒类产销经营者,都必须牢固树立酒类是特殊商品的观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以及酒类经营两个标准,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酒类市场,确保酒类消费安全,促进酒类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一)要认真学习,积极宣传,深刻领会办法和条例的精神实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的两个标准的颁布实施,是酒类流通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的重大成果。落实好办法和条例,是搞好今后一段时期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和主要手段。因此,我们举办的这个培训班,是非常有必要的。要加大培训力度,使酒类管理者和广大经营者深入理解办法和条例的内涵和具体实施要求,正确运用办法和条例去促进酒类市场规范发展。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学习和宣传,增强广大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意识,自觉抵制销售假冒伪劣酒类;要使广大消费者自觉到合法经营场所购买酒类商品,维护自身利益,使办法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的监督制度及机制。前不久,我们对《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在宣传工作中,也得到了各酒类产销业主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为我县酒类管理工作开了一个好头。
 (二)要做好酒类生产和流通经营户的摸底登记工作。目前,我县酒类消费者和酒类经营者人数众多,分布广泛,经营环境、经营规模良莠不齐、与酒类行业标准要求相距甚远的经营者大有人在,不符合酒类批发许可条件的也大有人在,酒类生产、流通秩序比较混乱。所以,要全面贯彻《办法》和《条例》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我们要按照“抓好起步,打牢基础,逐步规范”的要求,把握重点、以点带面、先城区,后乡镇,分步实施,循序渐进,抓好落实。在做好城区的酒类生产和流通经营户摸底登记工作的基础上,做好乡镇的酒类生产和流通经营户的摸底工作,澄清全县酒类生产、经营的整体状况。
 (三)要抓好几项重点工作。今年我县酒类产销管理,重点是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抓好酒类批发经营行政许可审核报批工作;二是抓好酒类零售经营者备案登记证的审核 发证工作;三是建立酒类流通溯源制度,酒类经营者在批发酒类商品时要填制《酒类流通随附单》,单随货走,单货相符,实现酒类商品自出厂到销售终端全过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四是抓好酒类商品市场准入关。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的酒类市场来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对酒类批发和零售经营进行规范,对经营环节进行治理,对小酒厂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无证经营的要逐步取缔,切实维护酒类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措施,积极推进我县酒类产业健康发展
  酒类管理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酒类商品是一种高利税且又直接涉及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特殊食品。净化酒类市场,促进酒类产业健康发展任重而道远。县政府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刘群同志任组长的县酒类管理领导小组,并发布了《关于加强酒类管理的通告》,县商务局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酒类市场的日常监督。因此,我们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积极推进我县酒类产业健康发展。
 (一)各酒类产销经营者要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要按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的规定,增强法制观念,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主动办理酒类批发许可证或酒类零售备案登记证,并建立酒类经营溯源制度,自觉接受商务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做好酒类管理工作。
 (二)酒类主管部门要开展专项、联合执法和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等生产、经营违规行为。对酒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予以披露和暴光,对无证经营行为要坚决取缔,对于严重违反法规的行为,经多次教育不改的,要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予以重处,对于触犯刑律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要加强与工商、质检、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稳定,高效的安全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共同做好酒类管理工作。酒类执法人员要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决不允许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要坚持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大执法力度,保护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正当利益,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经营行为,杜绝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进入我县市场。
 (三)积极鼓励支持酒类产销经营者成立酒业协会。通过酒业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和桥梁作用,带动我县酒类产业健康发展。
  同志们,酒类管理工作是一项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做好这项工作是我们商务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同时也是广大生产、经营者应尽的义务。让我们齐心协力,共同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酒类市场,开创酒类管理工作新局面,促进全县酒类产业健康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最后,预祝培训班圆满成功。
  祝各位业主生意兴隆,财源滚滚!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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