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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县六项措施推动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开展
2009-04-08 15:26  文章来源:桑植县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家电下乡”自2008年12月在桑植县实施以来,为使这项惠民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县直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县商务局以“沉下去,抓基层”为重点环节,采取六项措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进展顺利。
  一是加强领导,部门配合。县人民政府成立了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财政局和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宣传、广电、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公安、银行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具体负责家电下乡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是加大宣传。召开了家电下乡动员会;印发了《全国推广家电下乡政策解答》宣传手册1000份,发放到乡镇、村和农民手中;通过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宣讲相关政策,让广大农民及时了解相关补贴政策。
  三是指导培训。按照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商务局先后召开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和全体干部会议研究部署此项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班子,指定专人负责家电下乡网点备案工作,严格审查,登门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尽快备案。目前,我县已备案销售网点30家,有15家正在办理之中。同时,为使销售网点能及时将销售信息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举办了家电下乡业务知识培训班,对“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的具体操作程序进行了全面培训,全县共45家家电销售网点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四是组织落实货源。先后6次召开各销售网点负责人会议,要求各网点备足货源,摆全品种,进齐型号,稳定价格,严禁变相涨价和提价。同时,要求销售网点对家电下乡产品开设专卖区、专卖柜,做到摆放醒目,宣传突出,便于选购。
  五是强化服务。各备案销售网点均提交了《销售服务承诺书》,承诺对已售出的家电下乡产品送货上门,指定专人及时录入销售信息,确保农民及时享受到补贴政策。对农民购买家电产品如发生故障,销售网点要确保在24小时内提供上门维修服务,解除农民家电消费的后顾之忧。
  六是严格监管。县商务局、财政局设立了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畅通农民诉求渠道。针对销售信息上网录入不及时、社会上个别网点冒用“家电下乡”名义违规促销等问题,县商务局明确规定:对农民投诉3次以上,经查属实,立即取消备案销售网点资格。凡发现销售网点借家电下乡之机向农民出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立即取消备案资格,并向社会曝光。截止到3月30日,我县家电下乡工作没有接到一起投诉。
  目前,全县已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共904台(件),销售额达100. 5万元。其中,已录入管理系统的家电下乡产品238台(件),销售额27.9158万元,申报补贴农户116户,申报补贴金额1.9916万元。已兑现补贴58 户,补贴金额 99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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